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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庆国土资告字〔2018〕13号

2018-07-05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庆国土资告字〔2018〕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4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经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8〕29、30号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庆国土出字〔2018〕29号

宗地面积:80933.61㎡ (121.4亩) 

宗地坐落:经开区三期,东至外环北路  ,西至嘉寓企业,南至胜利路,北至元山南路。

出让年限:50年

规划指标:大于或等于1.0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40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绿化率(%)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 

起叫价:2186(合18万元/亩)

保证金:438万元


宗地编号:庆国土出字〔2018〕30号

宗地面积:23363.86(35.05亩)

宗地坐落:经开区三期,东至风电轴承厂区,西至新兴路,南至富士电梯,北至仁爱路。

出让年限:50年

规划指标:大于或等于1.0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40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绿化率(%)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 

起叫价:793(合22.6万元/亩

保证金:159 万元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安庆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安庆市国土资源规划整理中心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



四、竞买登记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8月1日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南区4011室)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南区4011室)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申请人应于2018年8月1日上午11时前,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8年8月1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时间和地点

挂牌日期:2018年7月23日至 2018年8月3日,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上午9:00。

挂牌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六、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组织现场察看。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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